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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政策與行動承諾聲明書

格得電子承諾並推行下列政策聲明項目:

  1. 自由選擇職業-禁止像工作者收取押金、扣押證件,嚴禁使用包括非自願性與剝削性監獄囚工、契約限制勞動、抵債勞動、奴役勞動、人口販運。
  2. 不雇用童工-建立童工審查與誤用童工保護措施。
  3. 合適的工作時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業標準及客戶行為規範要求的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4. 合理的報酬-給予員工的報酬符合法規基本要求(不包括任何加班費和其它補貼),而且工時符合規定要求。
  5. 人道待遇-嚴禁以懲罰為手段、被強迫的、非自願的勞工,同時禁止採取懲戒性管理措施。
  6. 不歧視-杜絕在雇傭、薪酬、訓練、升遷、解雇等事務上基於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立場、團體背景、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遺傳訊息、婚姻狀況或提出申訴等..等各項歧視行為。
  7. 結社自由-尊重員工自由結社、加入工會以及集體談判的權力。
  8. 健康安全-致力於為員工提供一個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降低工作中的危害隱患。
  9. 職業風險控制-提供員工適當安全訓練、防護用具,評估公司內工作危害之風險,並建立緊急應變計畫因應災害。
  10. 資源節用-遵循環境法規、節約資源,設置管理辦法與宣導訓練,達到節能減碳的目的,降低安全危害與環境衝擊風險。
  11. 誠信經營-所有人員不得運用任何非法或不合乎職業道德的方法得競爭優勢與不當利益
  12. 無不正當利益-不得透過職務收送賄絡、採取違背商業道德之手段獲利與造成利益衝突。
  13. 資訊公開、知識產權與隱私-依行業慣例公開商業資訊,保護智慧財產與利害關係人隱私。
  14. 合宜廣告與公平交易-採取公平交易、廣告之競爭原則,不得透過聯合壟斷、勾結行為獲取利益損及任何第三方
  15. 管理系統-承諾建立、維持和改進公司社會責任管理系統,並讓員工充分訓練、學習理解社會責任要求。
  16. 目標管理及持續改進-設定目標提升社會責任管理系統成效,並持續改善之。
  17. 分權分責-指定高層管理人員依據本標準和公司簽署的其它規章要求定期審查公司的政策、措施及其執行結果。
  18. 法規符合與風險管理-定期檢視法規並確認符合法規、定期進行風險管理活動,有效降低風險事件。
  19. 內稽管理審查-定期檢視與審查管理系統其是否充分、適用和持續有效,必要時進行修正和改進。
  20. 溝通、建議、參與、回饋-承諾通過公司網站、公告欄、宣傳資料、客戶現場查訪等方式向所有員工、客戶、合作供應商及其它相關方公開我公司社會責任現狀及改善計畫,接受公眾的監督或建議。
  21. 供應商管理-按照社會責任標準和相關客戶行為規範的要求對供應商/分包商進行控制。